
在水利工程项目的完工结算与最终结清阶段,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预留的一部分资金,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维修义务。
质量保证金的计算
质量保证金通常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进行预留,一般为合同总价的3%至5%。具体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例如,如果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为5%,则质量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 一次性扣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从应付工程款中一次性扣留全部质量保证金。
- 分期扣留: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按比例分次扣留质量保证金。
- 其他约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扣留方式。
缺陷责任期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与缺陷责任期密切相关。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2个月或24个月。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如果承包人未履行修复义务,发包人可以使用质量保证金进行修复。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发包人应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退还时,应扣除因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而产生的费用。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科目:目标控制(水利工程)
考点:质量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