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用内容:在建设期内为取得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权、商誉、特许经营权、软件费等发生的费用。
(2)计算方法:
①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按专利使用许可协议或专有技术使用合同规定计算。
② 专有技术的界定应以省、部级鉴定批准为依据。
③项目投资中只计需在建设期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使用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④ 一次性支付的商标权、商誉及特许经营权费按协议或合同规定计列。协议或合同在生产期支付的商标权或特许经营权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⑤ 国外工艺包费、设计及技术资料费、有效专利、专有技术 使用费、技术保密费和技术服务费还需另行计算外贸手续费和银行财务费两项费用。
⑥产能置换项目的产能指标交易费按产能置换协议或合同计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