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脚手架设置
5.1.凡作业面≥2米高度的,应搭设和使用施工脚手架。
5.2.脚手架的立杆、顶撑、横楞、斜撑等各类杆件、扣件应选用金属管材、金属扣件结合搭设,严禁使用毛竹搭设、或毛竹和金属杆件混合搭设。
5.3.金属脚手架杆件应采取防锈措施,表面应涂刷警示漆。符合国家标准的钛镍合金类脚手架金属杆件除外。
5.4.落地脚手架首排底笆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禁止以脚手架立杆替作围挡支撑。
5.5.重点区域内,脚手架面向道路、街道的一侧,其横楞凸出外立面的长度应≤0.2米,并确保外立面各横楞凸出长度相一致。
5.6.脚手架立杆搭设应避开人、车(含非机动车)通行的弄口、路口。在人行道上搭设的,应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5.7.作业层外挑型、提升式锚固型、悬挂型脚手架的底层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禁止铺设漏尘板材。
5.8.框架式结构高层建筑各层面外露性临边安全防护栏,以及高架交通、桥梁工程桥板面施工的临边防护栏,应使用金属杆件搭设,禁止使用竹、木等其他材料搭设。
5.9.施工单位应对脚手架表面油漆进行检查、维护和涂刷,重点区域应每季度一次、一般区域应每半年一次。
6. 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
6.1.凡按规定应搭设的各类脚手架或外露性临边安全防护构架的,其外立面应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密目式安全网或不透尘网布,其质量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6.2.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作封闭的,应做到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其封闭高度应高出作业面≥1.5米。
6.3.使用不透尘网布的,施工单位应结合脚手架的支撑体系,对立面抗拉强度、风载等进行论证验算,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使用。
6.4.框架式结构高层建筑各层面外露性临边安全围护构架的外侧,应使用绿色安全密目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实施包裹。
6.5.高架交通、桥梁工程的盖梁及桥板作业面临边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架外侧,应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实施包裹。
6.6.重点区域内应搭设脚手架的,脚手架离地高度<30米的外围,应使用浅绿色不透尘网布。其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6.7.施工单位负责对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进行检查、清洗和维修,重点区域应每月一次、一般区域应每季度一次,保持其整洁、无破损、无掉角。
6.8.严禁使用彩条布作为施工工程外立面围网。
7. 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
7.1.使用围挡的施工工地或异地安置的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出入门,并应采用平移或向内开启式方式。施工工地应设置≥2个出入门。
7.2.出入门应采用金属板材和金属型材制作,并符合强度要求。
7.3.出入门与围挡结合处应砌筑≥0.4米×0.4米的门墩,其高度应高出围挡≥0.2米 ,并与围挡紧密连接。门墩应使用商品预拌砂浆进行砌筑和粉刷。
7.4.出入门总宽度应≥5米(房屋修缮工程出入门总宽度宜≥2.5米),总高度应小于围挡高度0.2米,其上边沿应和围挡顶部保持平齐。
7.5.出入门内侧应设置门卫室,并应满足防雨、保温、照明、通讯和人均4平方米等要求。
7.6.重点区域出入门内侧门卫室房顶上部应增设视频监视设备。
7.7.出入门前或内侧需要设置旗杆的,应设置≥3根并为奇数的防锈蚀性金属旗杆。居中的旗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专用旗杆,并应高于其他旗杆0.5米。旗杆基础设置应结实、坚固,并应设置旗杆防护设施。
7.8.出入门内侧应规范设置“五牌一图”。各图牌内径尺寸为高1.2米、宽0.8米,外径下沿离地高度0.8米。
7.9.图牌框架及其支撑立柱均应采用防锈蚀性强的金属材料制作,并确保图牌安置的稳定性和牢固性,图牌应连续性排列。
7.10.出入门应保持清洁、无锈痕、无破损和开启无障碍,其外侧应当书写施工单位名称,并可同时绘画企业标识或标志。
来源:考试大-建筑工程类考试责编:wql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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