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办公(生活)区设置
12.1.搭建办公(生活)区临时用房的,应使用砖墙房或定型轻钢材质活动房。临时用房应满足牢固、美观、保温、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屋顶材料禁止使用石棉瓦。搭设单层临时用房,其檐口高度应≥2.8米,搭设三层及以上活动房,应按规定报审。
12.2.安置办公(生活)区的,应设置办公室、会议室、医务室、居民投诉接待室、食堂(饭厅)、淋浴间、厕所等房室,并应设置饮水点、盥洗池、密闭式垃圾容器等生活用设施,办公(生活)区应保持清洁卫生。
12.3.工地内设置办公(生活)区的,应用围挡与施工作业区作明显分隔。
12.4.办公区应明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质量员、文明施工员等房室,在房室门框上应挂置名称标牌,标牌外径尺寸长0.3米、宽0.1米、厚0.015米,采用白底红字。
12.5.设置员工宿舍的,宿舍室内净高度应≥2.7米,人均居住面积应≥4平方米。宿舍内应安装电扇,并配置每人一张标准单人床、一个储物柜和其他生活需用设施。
12.6.宿舍内严禁设置通铺和使用各类电加热器。严禁在建筑物内地下室安排人员住宿、办公。严禁非本工地工作人员在施工工地内的宿舍住宿。
12.7.施工单位开设食堂的,应依法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采购或供应过期、变质食品。施工单位采用外卖供餐的,应经与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注明外送资格的单位签订合同后,实施餐饮服务。
12.8.食堂应设置隔油池,隔油池内径应≥长2米×宽0.6米×深0.8米,隔油池内应分隔成三仓,分隔壁厚度应≥0.1米,仓、第二仓的分隔壁底部向上0.3米处安装直径为0.1米的管道,第三仓外侧面底部向上0.3米处安装0.1米的管道,并与市政污水管道连接,隔油池盖板宜用钢板制作。
12.9.医务室应配备药箱、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防感冒药等常用药品。配备有医师资质的医务人员或经考核合格的急救人员,负责医疗服务和经常性开展卫生防疫、健康宣传教育。
12.10.淋浴室面积应至少满足4人同时淋浴和更衣的需求,地面应作防滑处理,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间应满足冷、热水供应,排水、照明、通风良好。更衣间应设置挂衣架、橱柜等,并使用防水电器。
12.11.厕所应安装节能型冲水设备,并保证水量供应。蹲位之间应设置高度≥1.2米隔墙。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1.5米。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定期喷洒药物消毒,防止蚊蝇孳生。
12.12.办公(生活)区设置厕所的,应同步设置符合专项标准的化粪池,厕所排污管道应连接化粪池,并按规定委托相关环卫单位定时清理化粪池。严禁将厕所冲洗物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河道或土坑内。
12.13.重点区域内搭设生活区的,除执行上述生活设施标准外,员工宿舍应满足每人居住面积≥5平方米,并应配装空调设备,安排专职勤杂人员,负责对宿舍实施清扫保洁和后勤服务。
13.施工区域设置
13.1.施工现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各类区域。各类建材应按规定设置标牌,实施分类堆放。建材堆放应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堆放高度应符合规定。
13.2.施工现场、加工区和生活区的道路及场地应作硬化处理。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采用混凝土铺设,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车辆通行道路以外的其它场地,可采用混凝土或铺砖等其他硬化方式。场内硬地坪应保持基本平整。凡各类场地未按规定实施硬化处理的,禁止进行施工。
13.3.重点区域内应使用围挡的施工工地,所有出入门内侧应设置车辆全自动冲洗设备和车辆冲洗排水槽。一般区域主要出入门内侧应设置车辆全自动冲洗设备和车辆冲洗排水槽,其它出入门可实施人工冲洗。
13.4.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道路管线工程实施一体化施工的,每日应做到工完场清。各类工程的生活垃圾应装入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禁止乱装乱倒。
13.5.应使用围挡的施工工地,其车辆和人员通行道路两侧、深基坑工程作业面沿边,应采用金属型材设置防护围栏,并涂刷警示漆。
13.6.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点,吸烟点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
13.7.施工现场应设置饮水棚室,并配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饮水棚室和保温桶,应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日常清洁卫生。
13.8.高层作业区应设置封盖式便桶,其它道路交通的施工现场可选用封盖式便桶或移动厕所。设置封盖式便桶的,应搭设相应棚室。并做好封盖式便桶或移动厕所的保洁工作。
13.9.施工单位在项目完工后,撤出工程现场前应清运所有机械设备和各类物品、清除各类建筑(生活)垃圾和杂物、拆除办公(生活)用房和设施(租赁房屋除外)、撤除围挡或施工路栏等工作,并确保撤离场地的平整和清洁。
来源:考试大-建筑工程类考试责编:wql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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