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对施工进度管理有着严格且明确的规定,其中工程开工及竣工时间的界定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整体履约评价与经济效益。
首先,关于开工通知与开工日期的确定。根据FIDIC合同条款,工程师应在开工日期前至少14天向承包商发出开工日期的通知。除非专用条件另有明确规定,开工日期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这一规定为项目启动设定了清晰的时间框架,既保障了业主的项目推进计划,也给予了承包商合理的动员和准备时间。
其次,承包商在开工及进度管理上的核心义务。承包商必须在开工日期后尽早开始实施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同时,承包商必须在工程或分项工程的竣工时间内,完成整个工程和每个分项工程,这包括合同规定的按接收要求竣工所需的全部工作。这意味着承包商不仅要完成主体施工,还需完成所有附属及收尾工作,以达到业主接收的标准。
此外,在货物运输及现场协调方面,承包商需提前规划,确保材料和设备按时进场,避免因物流延误影响整体施工进度。若因业主原因导致现场移交延误或开工通知未能按时发出,承包商有权根据合同条款提出工期延长及费用索赔。
因此,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FIDIC合同中关于开工及进度的条款,是承包商规避工期违约风险、确保项目顺利交付的关键所在。项目管理者应建立完善的进度预警机制,密切跟踪开工条件及关键节点的落实情况,从而在国际工程竞争中占据主动。
科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考点:FIDIC施工合同管理
1、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内签订合同协议书。
A.21天
B.28天
C.35天
D.4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