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领域,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是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所有共同侵权人应当对受害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的具体含义是,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方支付全部赔偿金。受害方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或多个共同侵权人要求赔偿,而不必同时向所有共同侵权人主张权利。例如,在施工过程中,两个施工单位因疏忽大意共同导致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受伤,受害方可以单独向其中一个施工单位索赔全部赔偿金。
此外,教唆侵权、帮助侵权也是常见的共同侵权形式。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某施工单位教唆另一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事故的发生,两方均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假设在一个建筑项目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负责施工,由于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附近居民房屋受损。根据连带责任原则,受损居民可以选择向甲公司或乙公司中的任何一方索赔全部赔偿金。如果甲公司先行赔付了全部赔偿金,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总之,在建设工程中,如果发生共同侵权行为导致损害,各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受害方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或多个共同侵权人要求赔偿。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