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领域,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常见的侵权形式。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教唆侵权、帮助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是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教唆者和被教唆者应当共同对受害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教唆侵权是指一个人故意促使或诱导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例如,在施工过程中,某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教唆另一名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他人受伤。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经理和该工人都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帮助侵权是指一个人为他人的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或协助。例如,某施工单位向另一施工单位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导致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受伤。在这种情况下,提供不合格材料的施工单位也应当与使用该材料的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的具体含义是,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方支付全部赔偿金。受害方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或多个共同侵权人要求赔偿,而不必同时向所有共同侵权人主张权利。例如,受害方可以单独向教唆者索赔全部赔偿金,而无需同时向被教唆者索赔。
案例分析:假设在一个建筑项目中,甲公司项目经理教唆乙公司的一名工人违规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附近居民房屋受损。根据连带责任原则,受损居民可以选择向甲公司或乙公司中的任何一方索赔全部赔偿金。如果甲公司先行赔付了全部赔偿金,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此外,如果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教唆者和帮助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在建设工程中,如果发生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导致损害的情况,教唆者和被教唆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受害方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或多个共同侵权人要求赔偿。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