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级建造师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 行政处罚
- 住建部门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 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吊销注册证书,3年内不得重新注册
2. 执业风险
- 签署的工程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需要承担工程质量连带责任
- 发生事故时将被从重追责
3. 信用惩戒
- 违规信息将被记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影响今后项目投标和职务晋升
- 可能被列入建筑行业"黑名单"
典型案例: 2024年江苏省住建厅公布的处罚案例显示,某二级建造师同时在A、B两家建筑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被查处后受到以下处罚:
- 罚款2.5万元
- 注销注册证书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注册
- 两家涉事企业各被罚款5万元
实务提醒:
- 包括挂靠、兼职等形式都属于双重执业
- 即使不领取双份薪酬也构成违法
- 短期借调也需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 网络平台兼职咨询也可能触碰红线
合规建议:
- 离职后必须完成注销手续再入职新单位
- 项目借调需通过正式手续报备
- 谨慎参与各类平台"专家顾问"性质的兼职
- 定期自查注册状态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建造师因双重执业被处罚的,还可能影响其他执业资格的取得。建议建造师严格遵守执业规范,维护职业声誉。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受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