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印章是二级建造师执业活动的重要凭证,其使用和管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执业印章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任何单位(发证机关除外)和个人不得扣押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 执业印章使用规范:
- 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 必须在注册专业范围内使用
- 不得用于与执业无关的文件
- 印章样式必须符合住建部统一规定
- 遗失补办流程:
- 立即在省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
- 向原注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 提供身份证明和聘用单位证明
- 补办周期一般为15个工作日
- 补办费用约200元(各地略有差异)
- 违规使用典型案例:
- 某建造师将印章借给无资质人员使用,被吊销注册资格
- 某企业扣押员工执业印章,被处以2万元罚款
- 伪造执业印章案例2025年查处38起
- 处罚标准:
- 警告并限期改正(首次轻微违规)
- 1-3万元罚款(转借他人使用)
- 暂停执业资格6-12个月(造成严重后果)
- 吊销注册证书(涉及违法行为)
重要提示:2026年起将推行电子执业印章与实体印章并用制度,建议及时关注当地住建部门通知,做好过渡准备。据统计,2025年因执业印章问题引发的纠纷占注册建造师投诉总量的23%。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