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主要分为两类: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其中,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分包转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这些信息将依法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重点领域失信行为将面临多维度联合惩戒:
- 行政性约束:如限制资质升级、暂停投标资格;
- 市场性惩戒:金融机构可降低授信额度;
- 社会性曝光:列入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公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特别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情节严重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员将同步列入联合惩戒对象,新建项目审批将被限制。注册建造师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其个人信用档案将永久载明相关记录,直接影响执业活动。
信用信息分类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可通过及时整改、信用修复等方式减轻影响,但重大失信行为将面临最长达3年的公示期。建议市场主体定期核查信用报告,防范法律风险。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2.4.1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