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中,被告无故缺席庭审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及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
- 被告将丧失当庭答辩、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 法院仅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
- 被告可能承担因举证不能导致的不利后果
建设工程案件特殊情形处理: • 涉及工程质量鉴定的,法院可强制要求鉴定人到庭 • 被告是施工单位的,缺席可能导致资质处罚线索被移交 • 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法院可先行裁定支付部分款项
典型案例中,某装饰公司因拖欠工程款被诉后拒不到庭,法院:
- 采信原告提供的施工日志、验收单等全部证据
- 判决支持全部工程款及利息诉求
- 将企业逃避诉讼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风险防范建议:
- 收到传票后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应诉
- 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应提前申请延期审理
- 对管辖权等程序问题应在答辩期内提出异议
2026年考试重点:缺席判决的适用条件、建设工程纠纷中特殊证据的认定规则、被告程序权利的保障等复合型考点。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