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鼓励施工企业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强调要保障各类用工形式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新型用工体系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三个维度:
- 自有工人培养机制:企业应建立系统的技能培训体系,通过'师带徒'、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提升自有工人的专业素养,形成稳定的核心团队。
- 灵活用工管理标准:对于劳务分包、劳务派遣等灵活用工形式,要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包括准入条件、考核办法、退出机制等,确保用工质量。
- 权益保障一体化:无论何种用工形式,都应保障劳动者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安全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实践中,领先企业已经探索出多种创新做法:
- 建立'建筑产业工人培养基地',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
- 开发智能用工管理平台,实现不同用工形式的统一调度
- 设立用工风险保障基金,防范工资拖欠等风险
专家建议,建筑企业在推进用工体系改革时应当:
- 制定中长期用工规划,明确自有工人与灵活用工的比例
- 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实现同工同酬
-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各类用工人员的归属感
随着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提升,'自有工人+灵活用工'的新型用工体系将成为行业主流,这要求企业必须同步提升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