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降水与前期准备的安全控制
在明挖基坑施工中,降水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必须掌握地下水控制施工场地内的障碍物、管线分布情况,收集影响区域内的地上(下)建(构)筑物、管线等周边环境资料。基坑开挖前,应进行试验性抽水检验降水效果。此外,围护结构施工前,应对桩位或墙位挖探坑,确保无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后方可施工,避免破坏既有管线。
二、 围护结构施工的技术要求
采用桩或墙的围护结构,宜与主体结构之间预留外放量,确保围护结构不侵入主体结构线。当围护结构采用水下灌注混凝土时,为保证成桩质量,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提高一个等级。同时,混凝土灌注宜高出设计文件规定的标高300~500mm,以剔除浮浆后保证桩顶混凝土强度。
三、 边坡清坡与支护时机控制
基坑边壁应采用小型机具或人工进行切削清坡,严禁使用大型机械盲目开挖,边壁不应出现超挖或造成土体松动。边坡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文件或方案要求。分层开挖深度和施工作业顺序应严格控制在裸露边坡保持自立的时间内完成支护,做到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四、 土方开挖与内支撑的协同作业
土方开挖应与内支撑施工紧密配合。当基坑土方挖至其设计文件规定的位置下0.5m时,应立即进行内支撑的施工。在实际案例应用中,必须牢记:钢支撑预加轴力未锁定前或混凝土横撑强度未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允许值前,严禁继续开挖下层土方。这是防止基坑坍塌、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核心红线。
科目: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点:边坡支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