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政公用工程明挖基坑施工中,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支护结构设计工况相一致。以下是土方开挖及基底保护的核心管控要点:
一、软土基坑土方开挖的“十六字”原则
对于软土基坑,必须严格遵循分层、分块、对称、均衡的开挖原则。分块开挖后必须及时支护,严禁超挖或长时间暴露。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支撑、锚杆和土钉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开挖。
二、支撑预应力施加要求
对于有预应力要求的钢支撑或锚杆,在开挖到设计标高后,还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时施加预应力,以有效控制基坑变形,确保围护结构的受力状态符合设计预期。
三、防碰撞与基底原状土保护
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开挖机械等碰撞支护结构、格构柱、降水井点。同时,机械开挖至基底标高以上一定距离时,应采用人工清底,严防扰动基底原状土,确保地基承载力不受破坏。
四、基坑降排水与异常土层处理
基坑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避免雨水、渗水流入坑内;坑内也应设置必要排水设施。当采取基坑内、外降水措施时,应按要求降水后方可开挖。若开挖揭露的实际土层性状或地下水情况与勘察资料明显不符,或出现异常现象、不明物体时,应立即停止开挖,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
科目: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点:基坑围护结构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