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政公用工程明挖法施工中,基坑围护结构体系的安全与技术控制是重中之重。以下是施工前及开挖过程中必须落实的关键要点:
一、围护结构施工前的安全控制要点
1. 挖探坑排查:围护结构施工前,必须对桩位或墙位挖探坑,确保无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后方可施工,严防破坏既有管线。
2. 预留外放量:采用桩或墙的围护结构,宜与主体结构之间预留外放量,确保围护结构不侵入主体结构线。
二、基坑土方开挖与变形控制基本要求
1. 分层、分块、对称、均衡:软土基坑必须遵循此原则开挖,分块开挖后应及时支护。
2. 严禁向下开挖: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支撑、锚杆和土钉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开挖。
3. 防碰撞措施: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开挖机械碰撞支护结构、格构柱、降水井点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三、必须立即停止开挖的异常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开挖并查清原因:
1. 支护结构的内力超过其设计值或突然增大。
2. 围护结构或止水帷幕出现渗漏,或基坑出现流土、管涌现象。
3. 边坡或支护结构出现失稳征兆,或围护结构发生异常声响。
4. 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等变形过大或已经开裂。
四、危大工程范围界定
对于基坑支护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复杂、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属于危大工程;而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支护工程,则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科目: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点:基坑围护结构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