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期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和市场的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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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义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于公司,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例如,某期货公司总经理王某和副总经理唐某通过私刻公章、伪造银行存款协议等方式挪用公司资金供他人使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忠实义务,最终受到了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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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义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稳健运行和客户保证金的安全完整。总经理需要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副总经理则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忠实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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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利益冲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避免任何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行为。如果他们的近亲属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相关人员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遵循回避原则。公司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并每季度报告相关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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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商业贿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收受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这不仅包括现金、礼品等物质利益,还包括其他形式的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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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如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非法或不当干预,导致无法正常依法履行职责,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进一步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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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部控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所有员工都明白并遵守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通过这些行为规则,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有效地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和市场的公平透明,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科目:期货法律法规
考点:三、行为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