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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7月9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7月9日
单项选择题
甲在某市有一栋位于六层顶楼的住房一套。为了利用顶层空间,甲与该市长安广告公司签订了在楼顶悬挂广告牌的合同。长安广告公司为此向甲每年支付使用费2万元。广告牌挂上后,被该楼其他房主乙、丙、丁等人发现,认为甲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要求甲予以补偿,甲则断然拒绝。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以自己名义与长安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并独享收益
B.甲构成表见代理,空间利用合同合法有效
C.房顶空间属于各房主共有,甲无权单独处分 
D.甲的行为构成侵权,其所得2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没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甲虽然住在顶层,但仅对其住房空间部分享有专有权,对楼顶空间则与其他房主共同共有,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由于广告公司应当知道顶层住户对空间没有专有权,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如果其他房主追认甲与广告公司的合同,则合同有效,其他房主对租金有权分享;如果不予追认,则合同无效,但2万元的租金已经履行部分无法恢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由全体住户分享收益,未履行部分应当返还广告公司。但不管怎样都不能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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