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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诉模拟题(5月23日)

来源:233网校 2020年5月23日

1、关于公益诉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可以由损害结果地海事法院管辖

B.环境公益诉讼中,被告人可以以反诉的方式提出诉讼请求

C.某一社会环保组织在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若符合其他条件,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起诉

D.作为公益诉讼原告的社会环保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公益诉讼起诉程序,反诉的条件,公益诉讼提起主体,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点。本题考查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 A选项,《民诉解释》第285条第2款规定:“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A选项正确,当选。 B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第17条的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选项错误,不当选。 C选项,根据《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第3条和《环境保护法》第58条的规定,在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C选项正确,当选。 D选项,《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第4条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D选项正确,当选。

2、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民事案件中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B.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委托诉讼代理人

C.任何人不得以公民身份代理民事诉讼

D.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不能是未成年人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代理人。 A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 B选项,通常情况下不得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只有在在简易程序中才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8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故B选项错误,当选。 C选项,只有少数情况下允许公民代理。当事人的近亲属代理、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团体推荐的公民都属于公民代理。故C选项错误,当选。 D选项,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人。但是不满18周岁的人,也可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第18条第2款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D选项错误,当选。

3、甲省某生化公司排放的废水污染环境。乙省的公益律师张某打算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起诉状中还列了受污染的鲸鱼作为原告。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B.受污染的鲸鱼作为原告,属于当事人不适格

C.在本案中,只有受害人才能作原告

D.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可以提环境公益诉讼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公益诉讼提起主体。本题考查的是公益诉讼的原告。 A选项,其他组织也能做当事人,故A选项错误,当选。 B选项,动物不能作为原告属于动物没有当事人能力,而不是当事人不适格。故B选项错误,当选。 《环境保护法》第58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故本案还可以由受害人以外的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故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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