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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4:16:48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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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当选。刑法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无论司法解释、立法解释都禁止类推解释。       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如果将“汽车”的最大文义界定为以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燃料或者以电池、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由发动机作动力推动、从事交通运输的车辆的话,大型拖拉机也在最大的文义范围内,解释进“汽车”中属于扩大解释;如果认为“汽车”、“拖拉机”二者是并列关系,则将“拖拉机”解释进“汽车”之中,是将一类交通工具解释到另一类交通工具之中,就有类推解释之嫌。       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①对于“伪造”行为和“变造”行为而言,“伪造”的一般文义是“完全做假”,而“变造”指“部分有真”,故“伪造”的一般文义不能包括“变造”。但是,“伪造行为”的最大文义是“做假”,“变造行为”也是一种“做假”,故“伪造”的最大文义可以包含“变造”。将“变造”解释进“伪造”中,一般情况下(刑法没有特别地将二者并列时)可认定为扩大解释。②但是,在刑法特别地将“伪造”行为和“变造”行为并列时,将“变造”解释进“伪造”中,就属类推解释。由于我国对于伪造货币和变造货币行为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罪名,两者是完全对立的两种不同类行为,将“变造货币”解释进“伪造货币”之中,就属于法律禁止的类推解释。       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考查当然解释。当然解释指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解释。本选项涉及出罪举重以明轻的当然解释。既然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可能成立累犯(重),不适用从重处罚的规定,未成年人实施重的情形都不从重处罚,则实施轻的情形也理应不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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