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法考 > 试题答案

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4:16:25

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B县公安局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C县公安局应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D李某不服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本题中,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符合法律规定。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5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此规定与一般的诉讼代理规定有所不同,对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的代理人范围作出了宽泛规定,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赔偿请求人委托为代理人。对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代理人范围则作出严格限制,仅允许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本题中,李某仅是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未出现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形,故不属于应由赔偿义务机关即县公安局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的条件。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因此,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仅有提供申诉的权利,而无申请复议的权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