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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4:06:25

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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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A项中乙结婚时不满法定年龄,符合《婚姻法》第10条第四项的规定。但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乙在婚后第3年已经达到法定婚龄。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B项中的“欺诈”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婚姻无效。       C项:说法正确,当选。“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依据《婚姻法》第7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由此规定可知,受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同时应当注意该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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