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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4:16:10

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

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

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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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条规定:“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同未生效而非无效。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第1款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公司。       C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小宇公司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       D项:说法正确,当选。海天公司与小宇公司有合同关系,海天公司具有向主管机关报批之义务,但是海天公司却迟迟不履行,故小宇公司可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为此次投资事宜花费的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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