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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4:16:20

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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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而不是30日。       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本题中,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符合该规定。       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甲市政府为乙区政府的上级地方人民政府。       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本案中,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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