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法考 > 试题答案

2009年3月15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受让方为严某的房产交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4月20日,该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因家庭纠纷郭某想出售该房产时发现房产已不在名下,于2013年12月5日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向严某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并给自己核发新证。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被诉行为,郭某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4:16:20

2009年3月15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受让方为严某的房产交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4月20日,该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因家庭纠纷郭某想出售该房产时发现房产已不在名下,于2013年12月5日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向严某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并给自己核发新证。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被诉行为,郭某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的起诉期限为2年

B本案的起诉期限从2009年4月20日起算

C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D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字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中,郭某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而非2年。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本案的起诉期限为开始计算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2013年12月5日之间,郭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时开始计算,但肯定不是2009年4月20日这一行为作出之日。       C项:说法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当事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当事人。本案中,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       D项:说法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