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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关于该条文所表现的宪法规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3:36:35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关于该条文所表现的宪法规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性质上属于组织性规范

B通过《民法通则》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得到了间接实施

C法院在涉及公民名誉权的案件中可以直接据此作出判决

D与法律中的有关规定相结合构成一个有关人格尊严的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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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组织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与具体的职权范围等。《宪法》第38条所表述的规范属于权利性规范而非组织性规范。        B项:说法正确,当选。宪法的实施具有广泛性、综合性、最高性、原则性、直接性、间接性的特点。由于宪法规范都是原则性的规定,要得到实施必须通过其它法律法规对之具体化。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我国的法院并不能直接援引宪法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        D项:说法正确,当选。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等其它法律对之具体化,规定了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形成了一个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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