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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3:47:44

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让2名被害人一同对王某进行辨认

B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

C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

D将王某混在其他5名被辨认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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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B项:说法正确,当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0条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可见,辨认应当个别进行。      C项:说法正确,当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没有规定辨认必须要有见证人,并参考《高检规则》第259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可知未安排见证人在场的做法说法正确。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1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可见,公安机关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人数不得少于7人。      注意本题是公安机关进行辨认的程序,不要和检察院辨认程序混淆。《高检规则》第260条第1、2、3款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5到10人,照片5到10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于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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