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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2:01:24

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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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原答案为BCD;根据法律答案为CD。       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另根据《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商标法》第59条第3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商标先用权规则。本题中甲公司符合商标先用权构成要件。需要注意的是,本题为2012年真题,当时的《商标法》并未规定商标先用权制度,所以当时公布的答案中B项说法是错误的。       C项:说法错误,当选。根据《商标法》第45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项:说法错误,当选。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制度,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专用权,甲公司的商标未经注册,不享有专用权。如果甲公司的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则不受商标法保护。如果甲公司的商标属于驰名商标,保护方法是:①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②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也就是说,甲公司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乙公司获得注册,并且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但是,如果乙公司获得注册,那么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只能通过申请商标无效来解决。无论如何,甲公司都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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