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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法》新增或加强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1:59:45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法》新增或加强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

A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B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C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D律师作为辩护人涉嫌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犯罪的,应当及时通知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所属的律师协会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当选。《新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辩护律师“会见和通信”不是《新刑事诉讼法》增加的内容(出于旧法36条、新法37条)。        C项:说法正确,当选。《新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D项:说法正确,当选。《新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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