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法考 > 试题答案

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2:02:01

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原答案为C;根据新法,此答案无解。       《商标法》第43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须注意:这是关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而本题设计的却是“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这是本题设置的陷阱。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关于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有两种观点:(1)有效说。认为未注册商标也是一种财产权益,具有交易价值,因此,未注册商标许可合同属于有效合同。(2)效力待定说。认为我国《商标法》原则上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商标权的依据,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仅有两个例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和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的撤销)。因此,在获得注册之前,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并不享有商标权。这样以未注册商标为标的的使用许可合同,就属于无权处分的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根据出题人给出的参考答案,出题人显然采用的是效力待定说。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商标法》第43条的规定,只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才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本题是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C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