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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1:50:06

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

B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

C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犯

D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当选;BC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案情在理解上具有一定歧义。(1)命题者写“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其本意是想让考生认为:行为人甲主观上误认为“自己无法达到既遂结果”,是此认识下放弃侵害行为,应当成立犯罪未遂。(2)如果认为行为人主观上认为还可以继续实施重复侵害行为,在此认识下放弃侵害行为,应当成立犯罪中止。由于命题题义有歧义,考生无须过于纠缠本题答案的正误。只须知道:中止与未遂、预备的区分标准是以“主观说”为核心,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能够既遂而放弃是中止,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不能既遂而放弃是未遂、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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