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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1:51:01

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BCD项:说法错误,当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被侵权人王某经常居所地在中国,应适用中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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