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民法

司考重点专题——准据法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4日

  第二百七十四条 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

  第二百七十五条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二百七十六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九十七条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第九十八条 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第九十九条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第一百条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第一百零一条 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第一百零二条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第一百八十六条 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用航空运输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八十九条 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斟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试题解析

  1.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2000年单选题]

  A、行为实施地法 B、出票地法 C、票据债务人的属人法 D、付款地法

  答案为:A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