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首先的一个问题是,任何一个文书总要有一个名字。检察院的起诉书当然也有一个名字,是什么?就是某某检察院的起诉书!OK?
B、接下来的就是起诉谁?当然是被告人。那么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否要讲讲。当然要。例如年龄、性别、身份等。(一般这些内容,会在给你的材料中提供,所以不多说)
C、谁起诉?当然是检察院。那么是哪个检察院,这个内容是必不可少的。检察院不可能出庭,只能是检察官出庭,所以还要有一个内容,就是检察官的名字。
D、起诉的案件是从哪里来的?因为起诉和侦查是分开的,所以起诉的案件都要有一个来源。(一般这些内容,会在给你的材料中提供,所以不多说)
E、起诉什么事儿?当然是经过审查以后认定的犯罪事实。(一般这些内容,会在给你的材料中提供,所以不多说)
F、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具体就是实体法依据和程序法依据。前者就是触犯了刑法的具体条款,后者就是犯罪以后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应当起诉的规定。
G、起诉的要求是什么?废话,当然是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H、向谁起诉?废话,当然是法院。而且是某一个具体的法院。
I、什么时间起诉的?时间当然不能忘记。
这样一来,起诉书的大部分逻辑内容其实已经出来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A、以上仅仅是以一个被告人,一个犯罪事实为例子。实际上可能是多个被告人和多个犯罪事实。
B、有许多刑事犯罪都有被害人。例如杀人,盗窃等。同时还涉及是否有附带民事诉讼问题。
C、起诉书送到法院去了,那么法院怎么知道被告人在哪里“住”呢?给法院电话通知?另外给法院一个法律文书标明地址?自然而然地就能想到,这些内容,也应该在起诉书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