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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8日
一、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或者不属于违法的某些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责任主体应对国家、社会或者他人承担的法律上的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特征。

法律责任具有法定性、国家强制性、专门性、程序性四个特征。

(三)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

在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2、责任自负原则。

3、程序保障原则。

4、过错或者罪过与惩罚相适应的原则。

5、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是国家保证法律的实施的重要手段。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法律制裁一般可以分为三大类:

1、司法制裁。

司法制裁,是由国家司法机关对违法者所实施的惩罚性的强制措施。它包括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经济制裁。

2、行政制裁。

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负有行政法律责任的人实施的惩罚性强制措施。行政制裁可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劳动教养。

3、违宪制裁。

违宪制裁是由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对违宪行为依其所应负的违宪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违宪制裁的方式有两种:

 (1)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罢免违宪失职的国家重要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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