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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规范的效力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6日

一、法律规范的效力的含义

法律规范的效力,简称法律效力或法的效力,即法的保护力和约束力所及范围,是指法律规范适用于哪些地方,适用于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发生效力。

二、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

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具有保护力和约束力。在我国,法的空间效力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域内效力。域内效力,即法律规范在其制定机关所管辖的领域内的效力,域内效力包括:

1. 法律的效力及于制定机关管辖的全部领域。

2. 法律的效力只及于制定机关管辖的部分领域。

 (二)域外效力。域外效力,即法律规范在其制定机关所管辖的领域外的效力。一般情况下,法律的效力只及于制定机关管辖的部分或者全部领域,但也有例外。

三、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

(一)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及各国采用的原则。

1. 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的含义。

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什么人生效,即适用于哪些人。

2. 各国采用的原则。

一国法律总体上对本国公民、法人是普遍适用的,但对于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采取的原则并不相同,大致有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和综合主义四种不同做法。

(二)我国关于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的规定。

1. 对中国公民的效力。

在中国领域内:凡是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范围内一律适用中国的法律。

在中国领域外:从原则上说,我国公民在国外,仍受中国法律保护,同时也有遵守中国法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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