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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考)历年真题《刑诉法》

来源:233网校 2020-11-06 15:48:59

1、董某(17岁)在某景点旅游时,点燃荒草不慎引起大火烧毁集体所有的大风公司林地,致大风公司损失5万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40题)

A 、 如大风公司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可代为提起,并将大风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B 、 董某与大风公司既可就是否对董某免除刑事处分达成和解,也可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

C 、 双方刑事和解时可约定由董某在1年内补栽树苗200棵

D 、 如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检察院经法院同意可撤回起诉并对董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刑事和解。选项A,根据《刑诉解释》第142条 第1、2款的规定,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选项A将大风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错误。 选项B,根据《高检规则》(2019版)第495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并且 可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或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  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依法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职权范围的事宜进行协商。本案中,董某与大风公司可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但是是否对董某免除刑事处分属于公安机  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宜,依规定不可以和解。选项B错误。 选项C,根据《高检规则》(2019版)第499 条的规定,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履行,至迟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前履行。确实难以一次性履行的,在提供有效担保并且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分期履行。选项C正确。 选项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0条 的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可知,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的是不起诉的决定而非撤回起诉或者附条  件不起诉决定。选项D错误。 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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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37题)

A 、 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B 、 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C 、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D 、 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刑事和解的程序规则。《刑事诉讼法》第290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据此直接可见:公安机关不得直接撤销案件,A选项错 误,当选;B、C、D选项正确,不选。本题选A。需要说明的是,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条件是在侦查中发现案件不再符合立案的条件,即通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依 照《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不意味着没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显然不能满足上述撤销案件的条件要求,故不能直接撤销案件。

3、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2016年卷二41题)

A 、 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B 、 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 、 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D 、 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  的程序。”据此,A选项中甲在5年内曾经故意犯罪,不得适用和解程序。B选项中的寻衅滋事罪是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 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不属于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故B选项错误。D选项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属于可以和 解的案件范围,故D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497条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据此,C选项正确。本题选C。

4、甲因邻里纠纷失手致乙死亡,甲被批准逮捕。案件起诉后,双方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此案的和解,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40题)

A 、 由于甲在押,其近亲属可自行与被害方进行和解

B 、 由于乙已经死亡,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和解

C 、 甲的辩护人和乙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可参与和解协商

D 、 由于甲在押,和解协议中约定的赔礼道歉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履行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刑事和解的程序规则。《最高法解释》第497条第1款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 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 近亲属同意。”第498条规定:“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 被告人本人履行。”可见,法律只认可在被害人死亡的前提下,由被害人的近亲属与加害方和解,被告人的近亲属只有经被告人同意,才可以代为和解。故A选项错误。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由被告人本人履行。所以D项错误。 B选项中,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并非代为和解,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与加害方直接和解。故B选项错误。第496  条第2款规定:“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促成双方当事 人和解。”故C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选C。

5、幼儿园老师经常针扎不听话的甲,甲的好朋友乙回家告诉自己的妈妈,甲被老师针扎了。乙妈打电话报警后案发。以下选项正确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

A 、 甲的妈妈可以在审判阶段代为与扎针的老师和解

B 、 乙的妈妈的行为属于报案

C 、 乙的妈妈的行为属于举报

D 、 如果侦查机关组织辨认,不能让小孩进行辨认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法解释》第288条的规定,可以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的范围是“(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而本案的故意伤害虽然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的犯罪,但并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不符合刑事和解的案 件范围条件,A项错误。BC是考查报案、举报概念的辨析,报案是知事不知人;举报是知事知人,但事不关己。显然,B项错误,C项正确。《公安部规定》第24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可见,辨认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证人,小孩子不论是被害人还是证人,均可辨认,D项错误。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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