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服务组织作为开展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在承接公共服务与促进自身发展中享有广泛的法定权利,这是保障其规范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具体而言,其法定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首先,依法登记与内部治理权。志愿服务组织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登记注册并开展服务。同时,有权依法制定组织的管理要求和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并要求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遵守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组织还可按规定设立党组织或开展党建工作。
其次,招募志愿者与签订协议权。组织有权根据志愿服务的目的与目标,按规定招募志愿者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可根据需要与志愿者、服务对象签订书面或达成口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服务过程有章可循。
再次,承接项目与争取资源权。志愿服务组织有权积极承接公共服务项目。同时,可通过承接项目、参与公益创业或创投、争取政府补贴或社会捐赠等途径,争取各方资源。符合条件的组织还可按规定入驻志愿服务组织基地,获得项目开发和能力培养等方面的针对性扶持,以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
最后,行业参与及接受表彰权。组织有权依法成立行业组织,交流经验、反映诉求。在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权接受符合规定的表彰和奖励。此外,还有权依法与国际性志愿服务组织合作,正确使用志愿服务标志,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