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志愿服务体系中,志愿服务组织作为开展志愿服务的核心主体,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以保障其规范、高效、可持续地参与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根据相关法规与政策,志愿服务组织在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几项核心权利:
首先,依法登记注册与内部治理权。志愿服务组织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登记注册并开展志愿服务。同时,组织有权依法制定内部的管理要求和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并有权要求参与本组织活动的志愿者遵守这些管理规定。
其次,招募志愿者与组织开展权。组织可以根据志愿服务的目的与目标,按照规定招募志愿者。在组织开展活动时,有权根据需要与志愿者、服务对象签订书面或口头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合理使用志愿服务标志。
再次,资源争取与可持续发展权。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通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参与公益创业或创投、争取政府补贴或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争取各方资源。符合条件的组织还可按规定入驻志愿服务组织基地,获得项目开发和能力培养等方面的针对性扶持,以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行业交流、监督举报与接受表彰权。组织有权依法成立行业组织,交流经验、反映诉求;若发现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有权向民政部门等投诉举报。此外,在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有权接受符合规定的表彰和奖励。同时,组织还享有依法开展国际志愿服务合作以及按规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的权利。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志愿服务中的权利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