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服务组织在志愿服务记录与信息管理方面,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法定义务,以确保志愿服务的规范性与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如实记录与规范录入信息。志愿服务组织应及时、如实记录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志愿服务情况,包括活动名称、日期、地点、内容、服务时长、组织单位和负责人等。服务时间必须以小时为计量单位。记录的信息需按照统一标准录入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其他形式记录的信息也应按照标准录入指定系统。
其次,保障志愿者的查询与更正权。所有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均有查询、核对和更正自身记录的权利。志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本人的记录,或请求组织协助查询。如遇记录有错误或缺漏,志愿者向相关组织提出后,组织确认有误或有缺漏的,应当及时核实并进行修改和补充。
最后,无偿提供证明与严格保护隐私。根据志愿者的需要,志愿服务组织必须如实、无偿提供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绝不得利用志愿服务记录或证明从事营利性活动。同时,组织必须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未经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志愿者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内容。若组织存在泄露信息或不依法记录、出具证明等行为,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吊销登记证书。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