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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族和宗教》第七课时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8日
复习提问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发生了根本变化,这是否就克服了宗教的消极作用,只有积极作用了呢?

教师归纳学生回答,指出:作为与科学世界观相对立的宗教,只要存在,其消极作用就不会消失,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和对教徒进行爱国、拥护社会主义的教育,同时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某些宗教制度,利用教义、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就可以把宗教的消极作用限制到最小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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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同学提出,宗教既然是唯心主义世界观,具有消极作用。为什么不采取消灭的政策?这就要分析宗教为什么在社会主义仍将长期存在的原因及其我国的宗教政策。

讲授新课

三、我国的宗教政策(板书)

1.宗教将长期存在(板书)

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根源已经基本消失,但为什么宗教还会长期存在?

教材分析了三个方面的主要原因:(板收:三个主要原因)
传统的宗教思想、宗教观念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消除:

宗教存在的社会基础不可能很快消失;

国际影响的存在。

教材分析的这些原因,都是共性的,下面我们结合一引起具体的事例,看看一些具

体的原因;

家庭宗教传统对少年儿童信教有显著的影响。据有关方面对向所佛学院或僧加培训学员进行调查表明,佛教出身的学员占有很大比例。有一次抽样调查,在30多名学员中,半以上是受父母、亲属影响信教的。基督教也一亲,某地神学院的短训班91名学员,有75人来自宗教家庭,占82.4%。

心理上的因素。如上海的基督教徒,有不少是老人。他们由于疾病、家庭关系紧张、心理孤独或受热心教徒宣传影响而信教。还有不少是妇女,由于家庭问题,感情需要,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等从宗教上寻求精神安慰。到普陀山佛教三大寺大雄宝殿拜佛的香客,每小时统计为1405人,其中妇女占80%。

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宗教传统习惯的影响,如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多万傣族群众全部信仰小乘佛教,90%以上的村寨都建有佛寺。“皈依佛祖”是傣族文化心理的重要内容,至今仍然风行“送子为僧”。傣族男子7岁~8岁时,就要进寺庙为僧,经过2年~10余年的和尚生活后,方可还俗成家立业。不入寺庙的人,被称作“岩令”(意为“不懂规矩的野人”)视为“异端”,这种人成人后不但难以娶妻,他们的父母死后也无人来念经。近年来,西双版纳傣族儿童纷纷入寺当小和尚。傣族聚居的勐海县,和尚总数达3300多人,为了让小和尚念书,一些小学专门办起了和尚班。又如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和维吾尔族,孩子出生后就取经名,稍长,即信奉真主,遵守“五功”。藏族旧有“三男二僧”(三人中有二人为僧)的传统,僧人在社会上倍受尊崇,群众以入寺为僧为荣。

可见,宗教的长期性是宗教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我们对宗教的基本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将长期存在,这是我国制定宗教政策的基本依据。

1.我国实行宗教信仰政策(板书)

布置学生阅读教材,思考;我国宗教政策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阅后议论、提问。有些学生可能仅注意到“全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的内容,而忽


视了其它内容。)

教师引导讲解,我国宗教政策的内容是很丰富的,大家要注意全面把握它的内容和实质。


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板书)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教材讲了几个方面的意思,我们要全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

包括公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这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任何强迫不信教的人信教的行为,如同强迫信教的人不信教一样,都是侵犯了别人的信仰自由,都是违法的行为。因为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选举法、兵役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对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信教公民的平等权利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这点很重要,它可以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宗教来干预政治和国家政权,干预教育等,因为这些问题已经不是宗教信仰问题,已经超出了公民个人私事的范围。

国家保护政常的宗教活动。(板书)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首先是保护宗教团体和寺庙教堂的合法权益;其次是保

护教徒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的宗教活动。(对此,教材的楷体字作了解释,可要求学生阅读。)超出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都属不正常。例如有的地方私设传道点,私办经文学校;有的教徒跑到不信教的人家里传教等,都是不允许的。当然,任何人也不得干涉正常的宗教活动、不能跑到宗教场所宣传无神论。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也就意味着另一方面,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于教徒,有参加正常活动的自由,作为公民,则必须遵守法律,尽公民的义务,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宗教活动,就超出了宗教信仰自由的范围,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而成为法律限制打击的对象了。

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政策范围内进行。(板书)这是正常宗教活动的一个大前提。这是指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

行。例如,宗教活动必须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同时,我国坚持宗教事务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政府积极支持国内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完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同外国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人士之间的友好往来,并把宗教界的国际联系看成是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民间交往的一部分。但我国一贯反对任何外来势力支配和干涉中国宗教的内部事务,以维护中国公民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必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板书)学习这个问题必须明确两点:第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宪法规定的处理宗教问题的

基本政策,为贯彻这一基本政策,还需要有具体政策和规定,以便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我国于1994年初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就是属于具体政策和规定。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面对宗教活动表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的,是从法制角度制定的,以便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第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矛盾。依法加强管理,正是为了全面地正确地贯彻这一政策,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板书)
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

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不是说要求宗教教徒放弃宗教信仰和有神论思想,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做到宗教活动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

能不能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呢?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宗教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广大教徒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同全国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党和国家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条件下,是能够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

综上所述,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多方面内容,从公民信仰来说,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公民的自由权利,因此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从宗教组织和教徒的活动来说,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包括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干预政治、教育,不得恢复剥削压迫制度;从办教方针来说,要坚持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方针,等等。为了保障宗教基本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还有具体的政策和规定,以便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为什么我国必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禁止宗教的政策呢?下面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1.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必要性(板书)

符合宗教自身规律和特点。(板书)宗教在我国已经流传了一两千年,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状况虽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宗教存在的认识根源和社会根源并没有彻底消除,当宗教存在的根源尚未完全消除的条件下,企图采取禁止人们信仰宗教的政策就必然是违反客观规律的。从宗教的特点来看,宗教信仰属于思想认识问题,世界观的问题,而思想认识和世界观的转变,必须通过本人自觉努力才能实现。如果在宗教问题上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手段,只能增加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刺激和加剧宗教狂热,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恶果。因此,对宗教只能因势利导,采取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同时通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创造宗教逐步消亡的社会条件。

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板书)

民族和宗教是属于不同性质的概念,包含不同的内容。但是民族和宗教又有密切联系。

从我国情况来看,所有的民族都有宗教信仰,有些民族几乎全民族信仰一种宗教。如,佛教(包括喇嘛教)在藏、蒙、满、袷固、门巴、怒等各族群众有较大的影响;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回、维、哈、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乌兹别克族,他们几乎全民信教;基督教在苗、彝、瑶、拉祜、哈尼、壮、布依、京、朝等民族中有相当的影响。鄂温克族群众部分信仰基督教中的东正教。在汉族中,各大宗教流派都有数量不等的信徒。可见,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宗教信仰与某些少数民族的发展、风俗习惯、思想感情紧密结合在一起。宗教一经产生,就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中分,从生产到生活,婚丧嫁娶等都打上了宗教的印记。宗教对一些少数民族已成为其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相传四月初,是释迦牟尼的生日,为了纪念佛祖诞辰,举行浴佛节,后来,这一天就成为南方信仰佛教地区流行的泼水节,成为一个民族的狂欢节。伊斯兰教的开斋节(肉孜节)、古尔邦节(宰牲节),既是宗教活动,也是重要的民族习俗。基本要在12月25日欢庆对诞节,这是西方基督教流行地区群众的重要节日,成为群众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节日。宗教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文化,有些民族的传统古代文化集中反映在宗教上,宗教界人士往往同时是该民族的知识分子。比如喇嘛教对藏族来说就是如此,大的喇嘛寺院要研究天文、藏医、舞蹈、军事,凡是当喇嘛都要学藏文资料,寺庙建筑是宝贵的文物古迹。因此,增强民族团结,除必须贯彻民族政策外,还必须正确执行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因此,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有利于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全国的统一。
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板书)

在我国,信教群众起过1亿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正确对待宗教的问题,也就是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才有利于团结群众。

小结:

这节课我国学习了《我国的宗教政策》框题,首先分析了宗教将在我国长期存在的原因,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将长期存在,这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依据。对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作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它是以宗教信仰自由为核心的,包括多方面内容的宗教政策。我们这所以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是由宗教的自身规律和特点以及有利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等因素所决定的。

复习巩固

简答题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2.为什么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或说明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正确的政策。)

练习参考答案:

1.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核心。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

教活动,依法打击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3)宗教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政策范围内活动。4)我国宗教实行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5)国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2.1)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还将长期存在,人们既不能人为地消灭宗教,也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2)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3)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调动其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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