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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第十五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07-05 10:16:11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1557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487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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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4年7月5日

文章原标题:2024年度第十五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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