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新闻

2023年青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完成培训、审验等工作,为避免因系统关闭导致学时无法提交、审验的情形,请专业技术人员于12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年度继

来源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06-12

2023年吉林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23年5月6日开始

2023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学习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4年1月31日。报名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快捷入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2023年安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23年5月1日开始

5月1日起,学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登录“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照《网络继续教育须知》,进行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2023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23年4月1日开始,2024年3月31日结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热点推荐>>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入口|报名继续教育要求|报考信息查询|

2023年天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2023年天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发布,详情如下:热点推荐>>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入口|报名继续教育要求|报考信息查询|报名模拟系统插入模块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

2023年北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2023年北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发布,具有中级会计资格的人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详情如下:热点推荐>>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入口|报名继续教育要求|报考信息查询|报名模拟系统插入模块北京

2023年兵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2023年兵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发布,从2023年1月20日正式开始,2023年12月31日结束,收费标准统一为:51元/人/年,请合理安排时间。以下是通知原文。热点推荐>>中级

2022年吉林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12月31日24:00关闭,学习系统将于2023年1月15日24:00关闭。请我省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

关于加强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插入模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专业技术

202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2022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2017-2020年度继续教育补修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此后不再补修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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