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工商管理》教材中,关于中国特色国家出资公司的治理,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出资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具体而言,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第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第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第四,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第五,涉及公司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六,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此外,考生还需掌握国家出资公司党组织的工作原则。主要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以及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备考提示:在考试中,这部分内容常以多选题或案例分析题的形式出现。考生需要准确记忆“先党组织研究讨论,后董事会或经理层决定”的前置程序,并熟记六大类须经研究讨论的具体事项,避免与董事会或经理层的直接决策权限相混淆。通过理解这些原则和事项,能够更好地把握国家出资公司治理的中国特色,从而在考试中做到游刃有余。
科目:中级工商管理
考点:国家出资公司党组织的工作原则和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