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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交易考试要点解析:第五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25日
  要点十四
  (一)发售
  1.交易所系统认购以份额为单位,场外认购按照金额认购。
  2.投资者所有委托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在同一交易日内可以进行多次认购。
  3.认购量:最小1000份,最大99999000份
  4.基金募集期内,所有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将被冻结。
  要点十五
  (二)开放与上市
  1.基金合同生效后即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2.封闭期内,基金不受理赎回。基金开放日应为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上市首日须为基金的开放日。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例题12·单选题】
  上市开放式基金的合同生效后即进入( ),一般不超过3个月。
  A.冻结期
  B.交易期
  C.等候期
  D.封闭期
  【答案】D
  要点十六
  (三)申购与赎回
  1.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赎回应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场外申购、赎回应使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上市开放式基金采取“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报,赎回以份额申报。场内申购申报单位为l元人民币,赎回申报单位为l份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按申购金额分段设置申购费率,场内赎回为固定赎回费率,不可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4.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
  5.申购、赎回流程。自T+2日起,投资者申购份额可用;T+N日(N为基金管理人事先约定的赎回资金交收周期,2≤N≤6),赎回资金可用。
  要点十七
  (四)交易
  1.上市开放式基金在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与封闭式基金基本相同,具体内容有:买入上市开放式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l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o01元人民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执行。
  2.投资者可在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各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营业网点报盘买入和卖出上市开放式基金。
  3.在日常交易中,上市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A股、债券等上市证券合并办理资金清算与交收。
  4.T日买入基金份额自T+1日开始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或赎回。
  要点十八
  (五)转托管
  1.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业务包含两种类型: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2.系统内转托管:T日投资者申请转出——T日转出申报——T日晚结算公司向转出转入方发送转托管数据——T+1日可卖出(在营业部之间)。
  3.跨系统转托管:T日向转出方申请一一发送数据——T+1日TA系统将处理结果发销售机构——T+2日投资者可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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