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中的禁止性行为
登记过程中的虚假出资、提供虚假材料融资、擅自发行股票或债券
设立两本帐、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高管人员收受贿赂、非法收入、挪用资金、提供担保或同业竞争
解散、清算中财务、财产要公开
成立后6个月内开业
刑法关于证券犯罪的规定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
擅自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罪
内幕交易、泄露信息罪
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罪
诱骗他人买卖证券罪
操纵证券市场罪
信托法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目标:为了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
信托法的主要内容
信托设立必须合法,合法的目的,有确定的信托财产,采取书面形式
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委托人的其他财产
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公益信托
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规定
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以下简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指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案件
司法解释中的一般规定
有关定义: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投资人、证券市场
不适用本规定的民事诉讼
民事赔偿诉讼的时效
司法解释中的受理与管辖
受理的规定
提起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
案件诉讼管辖权的确认
追加被告以及管辖权的确认
诉讼方式
可供选择的诉讼方式:单独诉讼或者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规定
共同诉讼的代表人
虚假陈述的认定
虚假陈述的界定。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
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形。
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形
有关虚假陈述实施日的界定
司法解释中的其他规定
归责与免责事由:民事赔偿责任的归属、民事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共同侵权责任:提供信息担保的共同侵权、中介机构的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有关责任人对共同虚假陈述承担连带责任损失认定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意义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
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水平
加强协调配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