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重要考点: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证券从业考试教材内容比较多,如何利用更短的时间掌握考核重点,高效通过考试是每个考生的必修课。233网校老师通过对历年考情分析,整理了证券从业《法律法规》重要考点,供大家参考!
证券发行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
非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1、公开发行的定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2、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规则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IPO),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注意是持续经营,不是持续盈利】;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黑五类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新债也不可以】。
3、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和规则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3年1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在以上3项的基础上,增加一条: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发行人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证监会)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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