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其内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第23条规定,公司章程必须载明以下八大法定事项:
1. 公司名称和住所
- 公司名称应当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
- 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 公司经营范围
- 须明确具体经营项目
- 涉及行政许可的应注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等字样
3. 公司注册资本
- 载明认缴的出资总额
- 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4. 股东信息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股东权利义务
5. 组织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6. 法定代表人
- 明确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
7. 股权转让规则
- 特别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规定
8. 其他事项
- 包括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由等
违反章程的法律后果:
- 股东可依据《公司法》第22条请求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
- 公司登记机关可责令改正或处以罚款
- 可能引发股东代表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 严重违规可能导致公司法人资格被否认
特别提示:2024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强化了公司章程的自治空间,允许股东就表决权、分红权等作出特别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建议公司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制定章程,既要满足法定要求,又要充分体现股东间的个性化约定。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