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控制能力直接关系到基金的稳健运作和投资者利益保护。**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自律规则,管理人需构建多层次、全流程的风险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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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要求
- 必须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6条)
- 风险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投资、交易等岗位
- 高管团队中至少1名专职负责风险管理(2024年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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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风险管理制度
- 市场风险管理:设置单只证券投资比例限制(一般不超过20%)
- 流动性风险管理:开放式私募需保持不低于10%的流动性资产
- 信用风险管理:债券投资需建立信用评级跟踪机制
- 操作风险管理:关键业务环节需双人复核(如交易指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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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建设标准
- 需配备专业的风控系统,实时监控投资组合风险指标
- 系统应具备自动平仓、预警提示等功能(参考2024年某百亿私募爆仓教训)
- 每日进行压力测试,评估极端市场情况下的损失程度
2024年监管重点已转向对管理人风控能力的实质性核查。据统计,上半年因风控缺陷被采取监管措施的私募占比达42%,主要问题包括:未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杠杆倍数超标、未执行止损指令等。管理人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风险排查,并向行业协会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私募基金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