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新业务将面临监管部门的严厉追责。2024年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对此类行为设置了明确的惩戒机制:
一、阶梯式处罚标准
- 基础处罚: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3倍罚款
- 对机构处以100-500万元罚款
- 对责任人处以10-50万元罚款
- 加重处罚(加粗标红):
- 业务规模超限:超过净资产10%的,处罚金额上浮50%
- 持续时间超标:违规超过30日的,追加1年业务限制
二、典型案例分析
- 某券商在风险处置期间违规开展场外期权业务,被处以420万元罚款
- 某分公司经理擅自上线私募销售系统,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三、新规重点提示 根据2024年9月最新监管要求:
- 前置审批:必须向属地证监局提交书面申请(文档5要求)
- 双线控制:同时满足
- 风险覆盖率≥120%(文档4指标)
- 无重大监管处罚记录(文档1标准)
- 动态报告:参照文档3案例,需按周报送业务开展情况
四、合规操作要点
- 制度层面:
- 完善文档4规定的"授权管理-岗位职责"体系
- 建立专项合规审查机制
- 执行层面:
- 严格执行文档5的"执业检查"要求
- 落实文档1强调的"五要五不"文化理念
特别提醒:2024年新增"业务创新负面清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 结构化债券投资
- 非标通道业务
- 跨境杠杆交易
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文档2规定的专业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监管动态,确保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