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法定形式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可通过以下形式开展(引用[2]):
- 委托咨询服务:接受投资者委托提供个性化投资建议;
- 公开活动:举办证券投资讲座、分析会等教育活动;
- 传统媒体:在报刊发表分析文章,通过电台/电视台提供咨询服务;
- 电子渠道:利用电话、传真、网络等电信系统提供服务;
- 其他许可形式:需经中国证监会特别认定。
- 社交媒体服务的合规性
关键限制: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提供投资建议属于网络电信服务范畴,但必须注意(引用[5]):
- 服务提供方需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
- 禁止通过自媒体作出买入/卖出具体证券的操作建议;
- 发布内容不得含有收益承诺或误导性表述。
- 与传统业务的差异
与银行理财顾问不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引用[2]):
- 聚焦证券市场分析与投资决策支持;
- 服务需基于客户风险测评结果;
- 不得代客操作账户或分享投资收益。
- 违规案例警示
近期处罚案例显示(引用[1]):
- 某机构因在直播间推荐个股被认定为非法咨询;
- 个人从业者通过微信群收取费用遭监管处罚;
- 关键红线:无证从业和具体荐股均为禁止行为。
- 投资者识别技巧
合法机构应具备:
- 证监会官网可查的执业编号;
- 服务协议明确约定权利义务;
- 收费转入对公账户而非个人账户。
监管提示:中国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对新型传播渠道的监控,投资者应通过12386热线举报违规行为(引用[5])。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基本概念
























